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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食物(饮水)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

2016年03月15日 10:19:56 访问量:177

学校食物(饮水)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

 

(一)、第一时间的报告与处置

学校发生食物、饮水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后,应由学校校长按以下程序处理和第一时间报告:

1、立即停止食堂、商店、各处室饮水机(保温桶)等所有食品、饮料的销售。

2、立即按报告流程图报告。 报告内容:事故发生的单位、地点、时间、事件概况、人数、可疑原因初步分析、已采取的应急措施、报告人姓名及电话等。

3、立即送往或通知医院进行抢救。

4、立即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,开展抢救工作。

5、立即封锁校内所有的食品、饮品、原料、工用具、设备和现场,以备查验。

6、立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。

7、应实事求是的报告,不得隐瞒事实。

8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上报。

(二)、事故后续情况报告

事故发生后,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,应按照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,负责处理事故的教办、股室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、处置、善后工作情况。

1、事故处理情况报告:准确的数字,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,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,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(法院判决、调解情况)。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,应按要求多次、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。

2、事故结案情况报告:事故发生经过,事故发生原因,经济损失,事故责任人的处理,事故教训总结,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的相应措施。结案报告在有关部门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出。

若事故发生到结案时间较短,可将分类事故报告合并报送,所报送的信息要准确、及时、一致
编辑:郭润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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