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防疫制度
1、学校要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、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,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,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。
2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,搞好学生个人、教室、处室、宿舍、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,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,自觉防病防疫,防食物中毒。
3、规范饮食卫生习惯,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、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,以防不良疾病发生。
4、食堂、商店、超市应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,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,必须“两证”齐全,身体健康、规范操作。
5、对食品的采购、加工、储存、运输和配送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把关,层层监控,责任落实到人头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各功能用房。
6、大宗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,采购物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。坚持“索证索票制”,严禁采购“三无”食品;坚持试尝和留样制度。
7、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近视、弱视、龋齿、寄生虫、营养不良、贫血、碘缺乏、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,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。
8、开展“灭四害”活动,定期做好厕所、垃圾箱、宿舍、商店、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。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、灭蟑螂药物,并提前反复告知、专人投放。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—2次,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。
9、建立卫生防疫制度、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。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、食物、饮水中毒,立即做好应急处理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不得瞒报或漏报。
10、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,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、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,采取有效措施,杜绝疾病、流行性疾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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